心理賦權
心理賦權 為一種內在激勵,當員工知覺外在酬償不足時,如果組織給予員工較高 的內在酬償,將有助於提升員工對組織的正面態度。 一、定義 Conger and Kanungo(1988)是最早提出心理賦權的學者, 定義心理賦權為員工自我效能感受增強的過程 ,並透過權力下放、正式的管理任務與非正 式的內隱知識移交來提升。心理賦權是以個人心理體驗為前提, 個體所能感受到被賦權的 程度。T homas and Velthouse(1990)從知覺觀點對心理賦權的概念提出四個構面 分別為 意 義(meaning)、能力(competence)、自我決策(self-determination)、影響(impact) 。 二、作用 心理賦權能讓員工感受到激勵思維,能增加個體內在的任務動機,透過個人對任務意 義的評價或認知,使個人能主動,持續地完成目標, 其目的在促使其運用本身的能力、產 生對環境的影響力,提高為組織效力之意願(Spreitzer, 1995; Thomas & Velthouse, 1990)。 reference <目標導向對創新績效之影響-心理賦權之調節效果與知識分 享之中介效果> 童惠玲 Hui-Ling Tung1 呂雅婷 Ya-Ting 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