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本位行為介入方案/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故應用行為分析領域因而提出, 在處理行為問題前應先確認行為的功能,再擬 訂對應的介入策略,以形成功能本位的行為介入方案(鈕文英,2009)。 功能本位行為介入 方案或稱行為支持計畫或 正向行為支持計畫 , 是依據正向行為支持的尊重、 正常化、預防、 教育和個別化等原則 ,以行為功能評量的結果 為基礎,針對行為問題的功能擬訂個別化、正 向且多元的策略,其 介入目標應兼顧減少行為 問題與協助個體 發展適當的正向行為,以取代 不當的行為表現 (Horner et al., 2002),其實 施程序包含定義行為問題、蒐集多元資料、分 析與解釋資料、提出功能假設與驗證等「 行為 的功能評量」(functional behavior assessment, FBA ), 以及設計適切的行為介入方案 (O’Neill et al., 1997)。 (一)行為的功能評量 行為的功能評量 旨在透過系統化的資料蒐 集與整理,藉由檢視行為問題的觸發因子、行 為表現、行為後果,與個體對行為後果的後續 反應之間的關係,了解行為問題隱含的原因與 目的,亦即行為的功能( 張正芬,2000)。 儘 管學者對於行為的功能分類不盡相同,但大致 可分為獲得或逃避內在或外在刺激(鈕文英, 2009)。 O’Neill 等人(1997)將行為功能評 量的實施方式分為以下三種: 1. 相關人士報導法 由熟悉個案的教師、家長或相關人士,以 訪談、評量表、檢核表等方式初步界定及描述 目標行為、提供資料,以整理可預測行為問題 發生的相關事件、時間及情境,並從受訪者的 角度了解行為問題功能的假設。 若訪談資料出 現矛盾不相符的狀況,以致無法進行判讀時, 則需以直接觀察或功能分析進一步評量。 2. 直接觀察abc 旨在記錄個案行為問題出現的時間、地 點、相關人物、行為出現前的刺激(意即立即 前事, antecedents )、行為的表現 (behavior)、行為出現後個案獲得的結果 (亦即行為後果,consequences),以及個案 . 對於該後果的反應等資料,並依此歸納行為的 功能及發展介入方案。 3.功能分析 意指 評量人員系統性地控制變項,以確認 行為的前因或後果和行為問題的關聯 (鈕文 英,2009;O’Neill et 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