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本位行為介入方案/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故應用行為分析領域因而提出, 在處理行為問題前應先確認行為的功能,再擬 訂對應的介入策略,以形成功能本位的行為介入方案(鈕文英,2009)。
功能本位行為介入 方案或稱行為支持計畫或正向行為支持計畫, 是依據正向行為支持的尊重、正常化、預防、 教育和個別化等原則,以行為功能評量的結果 為基礎,針對行為問題的功能擬訂個別化、正 向且多元的策略,其介入目標應兼顧減少行為 問題與協助個體發展適當的正向行為,以取代 不當的行為表現(Horner et al., 2002),其實 施程序包含定義行為問題、蒐集多元資料、分 析與解釋資料、提出功能假設與驗證等「行為 的功能評量」(functional behavior assessment, FBA ),以及設計適切的行為介入方案 (O’Neill et al., 1997)。
(一)行為的功能評量
行為的功能評量旨在透過系統化的資料蒐 集與整理,藉由檢視行為問題的觸發因子、行 為表現、行為後果,與個體對行為後果的後續 反應之間的關係,了解行為問題隱含的原因與 目的,亦即行為的功能(張正芬,2000)。
儘 管學者對於行為的功能分類不盡相同,但大致 可分為獲得或逃避內在或外在刺激(鈕文英, 2009)。
O’Neill 等人(1997)將行為功能評 量的實施方式分為以下三種:
1.相關人士報導法
由熟悉個案的教師、家長或相關人士,以 訪談、評量表、檢核表等方式初步界定及描述 目標行為、提供資料,以整理可預測行為問題 發生的相關事件、時間及情境,並從受訪者的 角度了解行為問題功能的假設。
若訪談資料出 現矛盾不相符的狀況,以致無法進行判讀時, 則需以直接觀察或功能分析進一步評量。
2.直接觀察abc
旨在記錄個案行為問題出現的時間、地 點、相關人物、行為出現前的刺激(意即立即 前事, antecedents )、行為的表現 (behavior)、行為出現後個案獲得的結果 (亦即行為後果,consequences),以及個案 . 對於該後果的反應等資料,並依此歸納行為的 功能及發展介入方案。
3.功能分析
意指評量人員系統性地控制變項,以確認 行為的前因或後果和行為問題的關聯(鈕文 英,2009;O’Neill et al., 1997)來檢視行為的 功能。
功能 分析分成兩類:
(1) AB 模式(Carr 和 Durand 於 1985 年提出 的)
AB 模式主要是根據上述二 種評量方法所產生的行為假設,亦即藉由操弄 前事變項,觀察個體在不同前事刺激下行為問 題的表現:
(2) ABC 模式,(Iwata、Dorsey、Slifer、 Bauman 和 Richman 於 1982 及 1994 年提出的 )
ABC 模式(或稱模擬功能分析, analogue functional analysis),則是安排獨處 ( alone )、注意( attention )、要求 (demand)與遊戲(play)/控制(control) 等四種情境,並在各情境中同時操弄前事與後 果變項,記錄行為問題在各情境中的表現,以 了解行為的功能。
透過功能分析方法,可準確 地了解行為問題的功能,但執行上較費時,且 需較繁複的實驗設計。
執行行為功能評量時,通常會先使用相關 人士報導法與直接觀察進行描述性分析,再就 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出行為問題可能的原因, 以形成行為問題功能的假設。若評量人員對行 為功能的假設有疑義,則再以功能分析驗證行 為功能假設的正確性(Alberto & Troutman, 2013)。
Campbell(2003)指出,使用一種以 上的方法進行行為功能評估,所發展的行為介 入策略與介入成效有正向的關聯,因此,評量 時應採用兩種以上的資料來源與形式,綜合判 斷行為的功能,以避免因單一資料的主觀看 法,而使評量結果產生誤差。
(二)行為介入方案
功能本位行為介入方案中 的策略,依行為功能評量的過程所蒐集的資料 和評量的結果可分為前事、教導和後果等三類
特殊教育研究學刊
http://bse.spe.ntnu.edu.tw/upload/journal/prog/04O_630_30MO_40Q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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